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的函_公告_福建省市
省司法厅:
根据贵厅《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函》要求,我局认真梳理总结今年以来部门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情况暨贯彻落实《纲要》部署任务的完成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并提出2020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2019年,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动顺应机构改革形势,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明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不断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坚持党的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党政主要领导尊崇、推动法治。我局党组切实将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大局的重要位置,认真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的明确要求。党组书记严效东同志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全面依法治省2019年工作要点的工作方案》,强调要不折不扣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要求,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局长黄培惠同志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通过党组中心组学法、举办“市场监管大讲坛”等形式,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邀请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黄辉教授作题为《中国法制与法治建设发展》的专题讲座,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二是夯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我局充分学习研究省委依法治省委2019年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成立法治建设工作暨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严效东,局长黄培惠任组长,制定《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落实全面依法治省2019年工作要点的工作方案》,将我局任务细化分解为5个部分23点任务,明确责任处室、完成时限,落实工作责任和进展报告制度。同时,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工作规则》要求,及时将法治建设情况向省依法治省委报告。三是配合做好中央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4月10日至19日,中央依法治国办派出督察组对我省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赴福州、南平、三明、漳州、龙岩、厦门等6个设区市实地督察,形成督察工作报告,8月1日,省依法治省办在福州召开了中央依法治国办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督察反馈会。我局在省依法治省办的具体部署下,扎实做好迎检准备、配合督查、积极整改、反馈情况等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同时,我局每年年底组织对9个设区市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局执法检查工作,并将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作为执法检查工作重点。
二、维护公信力,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和制度体系建设
一是推动立法立规有序开展。顺利推进4个2019年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其中,《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已通过省人大第三次审议,正式颁布实施。《福建省商事登记监管条例》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已按立法程序报送省政府;《福建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列入2019年省人大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修订)》列入2019年省政府规章预备项目。二是牵头权责清单梳理发布。根据省委编办要求,对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对我局本级部门的权责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调整、编制,重点梳理调整相应整合、划转涉改、取消调整的权责事项等,编制形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共梳理省局10类别627项权责事项,包含:行政许可19项;行政处罚457 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强制21项;行政奖励 5项;行政裁决 3 项;行政监督检查37项;其他行政权力26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其他权责事项51项,省委编办审定后以编办(2019)378号文的形式对外公布并编印成册。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和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证存量规范性文件符合上位法变动和政策调整的要求。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级证明事项取消目录的通知》的要求,做好我局取消的证明事项涉及的省政府规章修改草案送审稿报送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深化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经济发展。
一是商事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持续推行电子化登记,全省实现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天、开办环节精简至3个。完善部门协调共享机制,推动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落到实处。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改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等试点工作。在企业设立登记环节实行实名登记制度,防控冒用他人身份信息骗取企业登记注册行为。截至2019年9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426.5万户,同比增长17.69%。二是产品准入改革不断深化。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改革,承接做好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受理、核发和后续监管工作,全省强制性产品认证和自愿性产品认证有效证书40173张,各类管理体系认证有效证书31882张,各类服务认证有效证书993张,获证组织数量1.92万家。三是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成效明显。推进全国首批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工作试点省建设,出台《福建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试点实施方案》,建设运营“知创中国”“知创福建”线上线下知识产权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最多跑一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模式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肯定和支持。新增商标受理窗口2个,新增专利授权6.36万件、注册商标29万件、地理标志商标32件,有效注册商标数达128.43万件。四是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措施有力。出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5条措施,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办理动产抵押1653份、金额718亿元,全省专利权质押融资17.43亿元,积极推动专利权质押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开展,目前投保意向企业已有4家,保额达1200万。
四、围绕中心,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取得新进展。
一是质量提升行动富有成效。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实施意见,联合省发改委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做好2018年度福建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20家企业进入现场评审环节。9市1区全部出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办法,厦门推进质量工作成效突出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二是标准引领作用日益凸显。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年”活动,联合8个厅局联合印发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发布全国首个规范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地方标准,得到王勇国务委员的表扬。30项标准获评2018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我省主导制定的《美丽乡村建设评价》国家标准发布。三是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编印《福建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名录》,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5项。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取消计量保证能力现场核查。完成民用“三表”授权机构监督抽检6.5万台,组织开展加油机、眼镜制配场所等计量专项检查。四是闽台融合发展有力推进。争取总局支持,就两岸行业标准共通开展了系列调研,在农产品、海产品、冷链物流、养老服务等相关领域开拓闽台行业标准共通有了实质性进展。正式承接台湾地区生产经平潭口岸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举办闽台知识产权圆桌会议,拓宽闽台知识产权交流合作领域。
五、守住底线,市场领域安全监管不断加强。
一是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牵头起草《福建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已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待印发执行。制订2019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9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2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区)、100家省级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等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全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截至9月底,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共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执法11.02万次,出动执法人员26.90万人次,查处违法行为2132起,查获不合格食品124.48吨,捣毁各类“黑作坊”“黑窝点”679个;全力推进“一品一码”的实施应用,全省已有11.03万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上传追溯数据,备案食品信息299.65万种,累计上传追溯数据2.02亿条。主要农产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8.7%,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98.8%。向社会公布食品抽检信息16934批次,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舆情事件,我省食品安全工作做法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二是突出抓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积极推动《福建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顺利立法,于10月1日起实施。以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开展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4.8万人次,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006份;检验各类特种设备26.07万台次、压力管道3305.3千米。全省没有发生统计内特种设备事故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特种设备事件,特种设备安全形势总体平稳,我局被省政府授予完成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优秀单位。三是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大对钢铁等获证企业监督检查力度,推进重点工业产品、安全帽、日用塑料制品等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质量安全隐患,目前全省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1276家,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585批次,开展行政约谈89次,立案查处55起,实施缺陷召回9008件。强化风险管控,设立5家省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筹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协作网。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首次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择承检机构。我省抓好儿童与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做法在市场监管总局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
六、创新监管,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一是积极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提请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成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7个省直部门开展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共抽查企业19823户。我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入选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案例。福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显著,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措施,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二是稳步有序推进信用监管。深入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落实公示系统(福建)建设和信用异常企业监管工作,目前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19120户,股权冻结信息26802条,拦截失信被执行人办理业务30995次。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成效良好,企业年报率92.67%。三是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起草《福建省2019年度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从源头上防控出台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开展12部门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查处违法案件377件,得到郑建闽副省长批示肯定和部委联合督查组充分肯定。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得到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表扬。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囤积行为。四是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组织省直部门全面梳理下属单位收费事项,积极推动取消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开展全省转供电环节收费调查督导,为268家小微工商业企业减轻用电负担271.67万元。开展铁路专用线价格行为专项整治,推动南昌铁路局取消6项货运杂费、降低4项收费标准,减轻企业物流成本约1670万元。有力处置“天价茶”“天价停车费”等舆情和举报案件,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1件,实施经济制裁173.82万元。五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深入开展“双打”工作,我省在2018年度全国“双打”工作绩效考核中位居第一。开展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行动,全系统共摸排移送黑恶线索571条。迭代升级网络交易监管技术,深入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探索加强“同城快送”日常监管方式,牵头发布《福建省同城快送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实现“12315”一号对外,实施“放心游福建”旅游服务承诺,今年来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36.31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07.59万元。
七、夯实基础,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统筹推进“三项制度”实施。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要改革任务,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省司法厅。二是组织参与全国市场监管法律知识竞赛。认真筹备组织,经过14天奋战,全省系统共有12310人参与在线答题,以平均分80.23,参赛率100%成绩进入复赛,最终成绩位列全国第六名,荣获风尚奖。同时,以本次竞赛为契机,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宣,促进机构改革后业务深度融合。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严格执法监督,推动履职到位,促进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提升,构建常态化执法监督体系。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启用行政复议专用章,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及时转发总局《关于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提出具体要求,规范行政复议应诉行为。今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5件,被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应诉案件7件。四是加强执法主体资格管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实践调研情况,积极推动统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证件有关工作,积极回应基层执法需求,加强与省司法厅的沟通协调,理顺行政执法证的分类延续、换发等工作,不断提高执法证管理水平。五是 “七五”普法成效明显。根据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我局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刘华玥同志被评为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我局还制定了《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机关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印发了普法责任清单,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11月19日,我局召开食品生产环节纪念宣传《食品安全法》实施10周年暨社会共治座谈会,通报了我省近年来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的情况,交流了在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能方面的做法和成效,同时“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2.4日宪法宣传日等,开展法律咨询、送法进企业、送法下乡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积极向社会宣传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六是加强基层法制联系点工作。推荐泉州市局、三明市局、福州永泰县局作为总局法规司基层法制工作联系点。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前往福州、南平、龙岩、尤溪等市、县局,全面了解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基层行之有效的法治建设创新做法。充分运用网络资源,在“福建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上配备“北大法宝法律服务系统”供全系统使用,实现法律法规数据应用及资源共享,方便大家学法、用法、执法。
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深入查找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和短板:一是服务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还有提升作为的空间;二是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准入不准营”的问题依然存在,行政审批事项和时间有待进一步压减;三是知识产权领域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一些企业知识产权意识还不够强,高价值专利和专利组合数量偏少,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还不能很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四是部门应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加强协同监管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拓展,涉企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失信联合惩戒的运行机制还不够完善,企业诚信经营意识还有待提高,市场上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失信违法行为依然屡禁不止;五是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仍面临较大挑战,监管责任重与执法力量弱的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机构改革后监管任务加重,人员编制变少,监管力量亟需加强;六是基层监管任务繁重,业务要求高、执法难度大、履职压力大的难题仍然存在,基层执法力量和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七是法制人才不足,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等因素影响,各级法制机构均存在法制专业人员不足以应对承担大量法制业务情况,特别是国家对法制审核等岗位提高资质要求后,这种情况更为突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下一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省委十届六次、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推动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推动全民普法守法,为建设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快产品准入,减少行政审批,放宽市场准入,便利投资创业,推进《福建省商事登记监管条例》立法程序。以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25条措施为重点,加速完善营商环境标准体系,加强计量、标准、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服务,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作用,支持利用各种动产、股权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助力缓解融资难题。继续探索惠台利民的政策措施,推进两岸行业标准共通,在广告、计量、知识产权等领域加大闽台交流合作力度。
(二)着力推动质量提升。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完善企业标准“领跑者”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力争今年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60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100项,新建国家、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100个以上,启动《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的修法工作。编制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名录,加强计量工作军民融合,力争完成130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标任务。推进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做好认证产品的监管与服务,引导产业和消费升级。
(三)着力保障消费者权益。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着力点,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违法广告、网络违法、价格违法、传销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违法行为,探索智慧化监管。加快整合投诉热线和平台,深入推进多部门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在全省推广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做法。完善网络经营主体库暨网监平台,开展主要交易网站、重点领域和重点商品的定向监测工作。落实《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的意见》,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升级版。
(四)着力守住安全底线。把安全监管作为首要职责,扎扎实实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安全风险的底线。组织各地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盯紧盯牢事故多发领域,细化风险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组织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等专项行动,落实《福建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行动方案》,争取继续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入2020年度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食品“一品一码”、药品、特种设备等追溯体系。
(五)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突出立法先行,按照省政府立法计划,积极推进地方性法规规章项目有关立法工作开展,确保立法工作连续性。制定省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关于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更好地促进全系统执法科学、规范。以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为核心,进一步规范复议审查。扎实做好“七五”普法迎检验收的总结表彰、推优评选等工作,确保“七五”普法完美收官,“八五”顺利启动。持续推进基层调研,及时掌握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总结推广基层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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