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变化,企业该如何应对?
2025-04-29在食品安全领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关卡。不仅是对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资格的认可,更是对其生产经营条件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审核。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针对许可的有效期及生产经营条件变化的处理方式进行解读。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5年。这一时间规定,既给予了生产经营者相对稳定的经营周期,便于其规划生产和经营活动,又为监管部门定期审... 【详情】
这些食品地方标准被“叫停”,全国统一才是硬道理
2025-04-27食品安全标准在保障公众健康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食品安全标准会因地区差异存在一定的地方特色,有时会以地方标准为主来进行细化和补充。然而,对于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是否适用于地方标准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说明。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属于地方特色食品,不得对... 【详情】
遭遇产品缺陷伤害,这些赔偿费用你有权主张!
2025-04-24上一篇内容为大家介绍了在遭遇产品缺陷问题时的索赔对象,那么当确定了索赔对象后,具体的赔付范围究竟涵盖哪些内容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时,侵害人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一般的人身伤害,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这些赔偿项目旨在弥补受害者因伤害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详情】
产品缺陷赔偿迷局:向生产者还是销售者索赔?
2025-04-22在日常生活中,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当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失时,消费者往往会陷入困惑,不知该向谁主张赔偿。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提供了一份维权新指南。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 【详情】
买到缺陷产品,销售者该为你的损失买单?
2025-04-18在消费过程中,当消费者通过销售者购买到存在缺陷的产品,并因此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时,销售者是否应承担责任?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说明。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有责任对产品进行合理的检查和保管,若因疏忽、违规操作等过错行为致使产品出现缺陷,进而给消费者带来伤害或... 【详情】
产品有缺陷,这些情况生产者竟可不赔偿?
2025-04-16在我们的生活中,产品的使用无处不在,从日常的生活用品到各类电子产品,它们在为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因存在缺陷而对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那明确生产者在产品缺陷问题上的责任显得尤为重要,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宣传员为大家说明。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时,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毕竟,生产者作为产品的源头,有责任确保其... 【详情】
《产品质量法》规定:这些情况下,销售者需为产品问题买单
2025-04-14在日常消费中,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而销售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往往让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为此,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说明哪些情况下销售者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当售出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形时,销售者应承担相应责任:一、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且事先未作说明,这意味着消费者没有得到产品应有的功能体验,销售者应负责解决;二、产品不符合在其或包装上注... 【详情】
《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这些“雷区”千万别踩
2025-04-10销售者是产品流向市场的“把关人”,其一举一动影响着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因此,对销售者的销售行为作出明确规范,界定其不可触碰的违规销售 “红线”,显得尤为必要且意义重大。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将为大家深入解读相关规定。《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往往存在技术落后、安全隐患等问题,而失效、变质的产品更是直接威... 【详情】
生产者必看!《产品质量法》中的那些“不能做”
2025-04-08在商品繁多的今天,产品质量不仅关乎消费者权益,更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那么,对于生产者,法律是否有明确且严格的规范来确保产品质量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为大家说明。《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这些淘汰的产品,往往在技术、能耗、环保等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继续生产这类产品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可能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同时,“生产者不得... 【详情】
揭秘!特殊产品包装上的那些“秘密语言”
2025-04-0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接触到各类特殊产品,如易碎品、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质等。这些特殊产品的存在,让我们不禁思考,究竟有怎样的规定来保障它们包装的安全性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为大家来说明。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