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检机构拒检会怎样?这些处罚你要知道!
2025-05-30食品安全监管的公正性,离不开科学、独立的检验检测体系,复检作为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公正的重要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当复检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复检任务时,不仅影响监管效率,更可能损害公众对食品安全检测的信任。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说明相关处罚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复检机构在接到复检任务时,应当积极响应并认真履行职责。对于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复检任务的复检机构, 【详情】
符合国标却被罚?因为你标了“更严企标”!
2025-05-28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符合国家标准”是食品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然而,许多食品生产经营者为了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制定了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但当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却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时,该如何处理?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来为您说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对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将 【详情】
食品贮存、市场管理不备案,背后藏着怎样的处罚?
2025-05-26食品安全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涉及生产、加工、流通等核心环节,食品贮存环境的合规性、交易场所的管理责任同样不容忽视。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针对这点有哪些规定要求,为您解答。《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备案或报告。对于特殊食品贮存业务者而言,严格的备 【详情】
这六种食品安全违法情形属“情节严重”,严惩不贷!
2025-05-22在食品安全领域,任何违法行为都不容姑息。对于违法行为的处罚,我们常听到“情节严重”这一表述,那么,到底什么情况才算是情节严重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说明属于情节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六种情形被视为情节严重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违法行为涉及的产品货值金额达到2万元以上,或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3个月;二、造成食源性疾病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导致30 【详情】
举报食品问题有钱拿?奖金谁来发?
2025-05-20食品安全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却面临着生产链条长、违法隐蔽性强等治理难题,单靠监管部门的力量显然是不够的。为此,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说明,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旨在激发更多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督。《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国家实行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任何个人或组织只要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一旦查证属实,举报人将获得相应的奖励。值得... 【详情】
特医食品广告要走“医药审批”?婴幼儿奶粉命名有潜规则?
2025-05-16在食品市场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保健食品因涉及特定人群健康需求,其广告宣传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更是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选择。为此,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解读其广告背后的相关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广告按照处方药广告管理,这意味着此类广告必须严格遵循医药广告的审批流程和内容规范,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而其他类别的特殊... 【详情】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销售有何要求?
2025-05-14在食品安全领域,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因其特殊的营养成分和针对特定疾病或健康状况的辅助治疗作用,其安全性尤为重要。那针对这类食品的特殊性质,对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以及销售渠道是否有规定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来为大家说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对出厂产品实施逐批检验。主要为确保每一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都符合严格的... 【详情】
餐具饮具消毒,这些要求不容忽视!
2025-05-12在餐饮消费日益频繁的今天,餐具的卫生安全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然而,餐具的清洗消毒过程往往不为消费者所见,其安全性也难以直观判断。为此,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特别解读关于餐具饮具消毒的相关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委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清洗消毒时,必须查验并留存该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同时,还要求保存这些证明文件的期限不得... 【详情】
委托生产模式下,食品质量安全如何确保?
2025-05-08在食品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委托生产已成为一种常见的经营模式。如何确保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成为了广大消费者关注的焦点。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将为大家解读相关法规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时,应当选择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进行委托生产,并对受托方的生产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同时对委托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安... 【详情】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追溯体系如何保障你的餐桌安全?
2025-05-06在当今社会,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从农田到餐桌,食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错综复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针对这一问题,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深度解读相关法规规定。《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首先明确了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的基本要求,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核心目的在于确保食品追溯体系能够覆盖食品生... 【详情】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条件变化,企业该如何应对?
2025-04-29在食品安全领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关卡。不仅是对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资格的认可,更是对其生产经营条件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审核。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针对许可的有效期及生产经营条件变化的处理方式进行解读。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5年。这一时间规定,既给予了生产经营者相对稳定的经营周期,便于其规划生产和经营活动,又为监管部门定期审... 【详情】
这些食品地方标准被“叫停”,全国统一才是硬道理
2025-04-27食品安全标准在保障公众健康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通常情况下,食品安全标准会因地区差异存在一定的地方特色,有时会以地方标准为主来进行细化和补充。然而,对于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是否适用于地方标准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说明。根据《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属于地方特色食品,不得对... 【详情】
遭遇产品缺陷伤害,这些赔偿费用你有权主张!
2025-04-24上一篇内容为大家介绍了在遭遇产品缺陷问题时的索赔对象,那么当确定了索赔对象后,具体的赔付范围究竟涵盖哪些内容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进行详细解读。依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时,侵害人必须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对于一般的人身伤害,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这些赔偿项目旨在弥补受害者因伤害而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详情】
产品缺陷赔偿迷局:向生产者还是销售者索赔?
2025-04-22在日常生活中,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然而,当产品存在缺陷并导致人身或财产损失时,消费者往往会陷入困惑,不知该向谁主张赔偿。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提供了一份维权新指南。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 【详情】
买到缺陷产品,销售者该为你的损失买单?
2025-04-18在消费过程中,当消费者通过销售者购买到存在缺陷的产品,并因此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害时,销售者是否应承担责任?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说明。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有责任对产品进行合理的检查和保管,若因疏忽、违规操作等过错行为致使产品出现缺陷,进而给消费者带来伤害或... 【详情】
产品有缺陷,这些情况生产者竟可不赔偿?
2025-04-16在我们的生活中,产品的使用无处不在,从日常的生活用品到各类电子产品,它们在为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因存在缺陷而对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那明确生产者在产品缺陷问题上的责任显得尤为重要,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宣传员为大家说明。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时,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毕竟,生产者作为产品的源头,有责任确保其... 【详情】
《产品质量法》规定:这些情况下,销售者需为产品问题买单
2025-04-14在日常消费中,产品质量问题时有发生,而销售者与生产者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往往让消费者陷入维权困境。为此,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为大家说明哪些情况下销售者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当售出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形时,销售者应承担相应责任:一、产品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且事先未作说明,这意味着消费者没有得到产品应有的功能体验,销售者应负责解决;二、产品不符合在其或包装上注... 【详情】
《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这些“雷区”千万别踩
2025-04-10销售者是产品流向市场的“把关人”,其一举一动影响着消费者对产品的信任。因此,对销售者的销售行为作出明确规范,界定其不可触碰的违规销售 “红线”,显得尤为必要且意义重大。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将为大家深入解读相关规定。《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销售者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往往存在技术落后、安全隐患等问题,而失效、变质的产品更是直接威... 【详情】
生产者必看!《产品质量法》中的那些“不能做”
2025-04-08在商品繁多的今天,产品质量不仅关乎消费者权益,更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那么,对于生产者,法律是否有明确且严格的规范来确保产品质量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为大家说明。《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这些淘汰的产品,往往在技术、能耗、环保等方面存在明显缺陷,继续生产这类产品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还可能对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同时,“生产者不得... 【详情】
揭秘!特殊产品包装上的那些“秘密语言”
2025-04-0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接触到各类特殊产品,如易碎品、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质等。这些特殊产品的存在,让我们不禁思考,究竟有怎样的规定来保障它们包装的安全性呢?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为大家来说明。根据《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