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跨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

时间:2020-02-11 来源: 作者:
各相关企业: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运输车辆顺畅通行,解决企业遇到的实际困难,我局受理疫情防控期间跨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申请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申请的主体为畜禽养殖企业、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外埠生产基地、涉农龙头企业等企业或组织;应急物资包括菜篮子产品、农业生产必需品、农业防疫物资等。   二、申请材料   申请企业填写《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申请》(见附件),所有信息必填,不得漏项。具体时间按往返路程计算,一次一申请。   三、申请流程   申请企业将加盖公章的《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申请》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sqcz2020@163.com,我局将审核企业申请信息。审核通过后,我局将加盖公章的《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发送到企业提供的邮箱。企业彩色打印《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同时随车携带。   四、办理要求   1.申请企业务必如实填写《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申请》各项信息。   2.《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随车携带,同时使用。   3.司机及随车人员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并保证调拨(转运)农产品及农业生产必需品的质量安全。   4.货车不作证明外其他用途或产生租赁等行为,不搭载无关人员。   5.若违反要求,我局将收回《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并不再发放。   附件: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申请(电子版可在公共邮箱下载。邮箱:bjzgnmfsj@163.com,密码82031975)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 年2 月7 日   (联系人:张宇;联系电话:82031972)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申请跨省菜篮子产品和农业生产必需品《应急物资调拨(转运)证明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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