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右旗市场监管局持续开展“1234”工作法 全力护航市场主体恢复生产经营
为深入贯彻落实统筹抓好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阿拉善盟右旗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创新执行“一警示、二提示、三严查、四严禁”监管工作法,为该旗市场主体安全有序恢复营业保驾护航,助力全旗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双胜利。
一是“警示”经营户业主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规范经营。
二是“提示”市场主体和消费者配合疫情防控分别做到“六必须”和“五自觉”。经营户“六必须”,即必须严格落实消杀情况登记和从业人员在岗期间体温检测登记制度;必须在经营场所内设置应急隔离区;必须设置专人对上岗员工和顾客测量体温;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必须按要求进行返工隔离;必须熟悉掌握发现体温高于37.3℃的人员的应对措施。消费者“五自觉”,即自觉戴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测量;自觉登记个人信息;自觉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在购物场所长时间停留;自觉配合就医和采取隔离观察。
三是“严查”各经营单位疫情防控、规范经营、投诉举报情况。严查各经营单位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该局班子成员分别带领4个工作组下沉检查,采取张贴公告、微信监管、现场指导、日常检查、夜间巡查、突击检查、督促整改相结合的方式,严查违规开业、消毒防护不严格等行为。并统一制作发放《经营场所消毒登记本》《员工体温检测登记本》,切实督促各市场经营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通过实地检查、网络平台排查、重点巡查、询问调查、鼓励举报等方式,重点对虚假宣传、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严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保障市场稳定。严查投诉举报反映的违法行为。专人负责随时查收、及时分配、督促办结、汇总上报消费投诉举报。各区责任人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处理,及时反馈结果,并向该旗旗委、政府报告相关处理情况。
四是“四个严禁”阻断疫情传播源头和易传播渠道。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和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等畜禽和水产品及其制品流入食品销售环节;严禁市场内活禽宰杀和销售;严禁各类无经营场所的摊贩进行营业;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的聚餐办宴活动。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3201人次,排查市场主体1114户,累计处理各类投诉举报4件,查处1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各零售药店通过严格落实“入店体温测量”发现并报告发热人员1人。累计对未按疫情防控要求经营的33家单位进行暂停营业处理,已整改完成10家。截至目前,全旗已有416户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其中:超市125户、餐饮单位97户、食品加工生产企业、小作坊26户,美容美发、汽车修理等服务行业168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