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20201342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0-07-08 来源: 作者:

陈晓东委员:

  《关于加快出台我省民宿行业服务规范的建议》(202013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现阶段民宿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还不多,与民宿业发展还存在不相适应的状况。我省相关标准化工作也属起步阶段,可喜的是相关团体协会在我局的鼓励和支持下,积极研制发布民宿团体标准:一是福建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和福建省民宿协会研制并发布《民宿安全管理服务规范》(T/FJMS 001-2019);二是福建省标准化信息协会和平潭旅游行业协会研制并发布的《民宿等级的划分与评定》(T/PTTA MS 001-2017)。同时,国家发布了行业标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该标准规定了民宿业的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等级和标志、基本要求、等级划分条件等六个方面内容,对民宿业发展具有规范性的指导作用,我局积极配合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该项标准的宣贯工作,收到了初步成效。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与文化旅游部门将共同努力,充分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引导民宿产业标准化建设,改善我省民宿产业水平较低、市场无序的状况:

  一、加快民宿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支持相关民宿企业和标准化研究机构,开展民宿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形成覆盖城镇民宿、乡村民宿等多种类,涉及服务评估标准、服务保障标准、服务提供标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评价标准以及基础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等多类型的民宿业服务标准体系,填补省内民宿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空白。

  二、支持鼓励民宿业相关标准研制

  支持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研究制定具有福建特色的地方民宿标准,鼓励我省民宿业相关单位和市场主体主导或者参与涉及民宿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且民宿市场需要的企业标准。我局将按有关规定,给予标准化专项资金的奖励。

  三、推行民宿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

  积极推动民宿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引导基础好、积极性高的民宿申报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及时总结试点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先进实践经验和工作模式,在全省推广运用,用试点工作的典型案例由点到面带动全省民宿业标准化工作,不断推进民宿业转型升级,提高民宿业服务质量水平。

  领导署名:黄培惠

  联 系 人:归洪波

  联系电话:0591-87821106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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