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甘肃省2019年第2批涉及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通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有关要求以及《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2019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总体安排省局继续加大对涉及环境保护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了第2批涉及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现将具体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抽查涉及煤炭商品煤、民用型煤、民用散煤、车用汽油及车用柴油共3种产品区域覆盖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共抽查了 181家企业(同一企业中抽取2种产品企业数不再重复统计的300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296批次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8.7%其中煤炭产品合格率为97%车用汽油产品合格率为100%车用柴油产品合格率为99%。
二.产品质量状况
一煤炭。抽查了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76家企业的100批次煤炭产品。经检验,74家企业的97批次产品质量合格2家企业的3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7%。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 9家生产企业的13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2.3%流通领域抽查了67家经销企业销售的87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7.7%。按照《2019年甘肃省商品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二批涉及环保产品及相关标准主要对挥发分、全硫、灰分、磷含量、氯含量、砷含量、汞含量、氟含量、发热量、冷压强度、落下强度、25mm孔径限下率等12个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有3批次煤炭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全硫、氟含量、氯含量。硫、氟、氯是煤中有害元素燃烧时硫、氟离子、氯离子释放出来形成有害物质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并对人的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车用汽油。抽查了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100家企业的100批次车用汽油产品。经检验100家企业的100批次产品质量合格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100%。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流通领域抽查了97家加油站销售的97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按照《2019年甘肃省车用汽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二批涉及环保产品及相关标准主要对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数、铅含量、馏程、蒸气压、胶质含量、硫含量、硫醇博士试验、铜片腐蚀、水溶性酸及碱、机械杂质及水分、苯含量、芳烃含量、烯烃含量、氧含量、甲醇含量、铁含量、锰含量、密度20℃、等19个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我省生产和销售的车用汽油质量比较稳定。
三车用柴油。抽查了全省14个市州及兰州新区100家企业的100批次车用柴油产品。经检验99家企业的99批次产品质量合格1家企业的1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为99%。其中生产领域抽查了3家生产企业的3批次产品合格率为100%流通领域抽查了97家加油站销售的97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9%。按照《2019年甘肃省车用柴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第二批涉及环保产品及相关标准主要对硫含量、酸度、铜片腐蚀、水含量、多环芳烃含量、总污染物含量、运动黏度20℃、凝点、冷滤点、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20℃、10%蒸余物残炭、灰分等16个项目指标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表明有1批次车用柴油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闪点闭口闪点闭口低于国家标准要求在运输和车辆使用过程中一旦外溢遇明火接触会立即发生燃烧甚至爆炸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三、处理意见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查具体要求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积极落实整改依法进行后处理。
一及时公布监督抽查结果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予以曝光。本批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及不合格企业名单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通告。
二对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的生产经销企业各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本次抽查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情况和不合格产品情况及时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强化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落实整改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三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的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请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合格产品生产经销企业后处理情况按期上报省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
附件:1.甘肃省2019年第2批涉及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分析统计表
?? ?2.甘肃省2019年第2批涉及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名单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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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8日
2019第2批环保产品省级监督抽查信息统计表表一表二 (version 2)(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