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消费投诉公示信息

时间:2020-07-14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切实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的部署,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选定和平、河北、东丽、北辰等部分区局作为试点单位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各试点区局结合辖区特点,定期统计汇总相关消费投诉数据,形成投诉公示信息,对全社会公示。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9月消费投诉公示信息.docx

和平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9月消费投诉公示信息.doc

河北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9月消费投诉公示信息.xlsx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2019年9月消费投诉公示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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