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明确责任目标逐项落实2022年“放管服”改革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制定印发《2022 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分工方案》,将改革任务落实到各处室,明确责任目标和完成时限,形成推动改革工作合力。
一是落实2项普惠宣传任务,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之一,把解决医疗机构、涉卫企业和医护人员的操心事、烦心事、紧要事贯穿全过程,推行“不见面办事”“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等便民服务。为来访对象宣传“放管服”改革新政策、新标准、新途径,创新服务模式,依托“互联网+医疗健康”“互联网+养老”等网络融合平台,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不同医院互通共享,推动电子健康档案、报告结果等信息对个人开放查询,极大的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提高了优质医疗卫生资源辐射范围,使党史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落实3项优化服务任务,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以宁夏政务服务网为渠道,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以政务流程优化再造为手段,推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表单等应用互通互认,扩展医疗机构、医师执业、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互联共享,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统一标准。做好医疗机构“套餐式”执业登记,指导市县审批部门以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为主线,综合审批放射诊疗许可等10项涉及医疗机构审批事项,实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证一号,一证通用”,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并行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推进“证照免提交”应用,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在“我的宁夏”APP亮码核验即可办理执业备案和变更服务,不再提交纸质证书。夯实宁夏关于《“零材料”事项清单》《“一证(照)通办”事项清单》要求,医师资格准入等14个事项列入“零材料”办理,实现机构或群众办事不需要纸质材料,或者只需线下窗口填报或线上填报简要申请书,如备案表,承诺书等即可办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补办等14个事项列入“一证(照)通办”,实现线上或线下只提交一种证照即可当日办结,极大提高审批效率,方便又快捷。
三是落实4项制度建设任务,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编制自治区、市、县卫生健康部门行政许可清单,将全区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填报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统一公布执行。做到及时调整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要求,做好清单内设定依据的更新和学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一体化办理。严格执行《商务部、发改委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 年版)的通知》,禁止准入事项坚决不受理、不审批,不办理,严守“非禁即入”,许可准入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正确高效履行职责,ÿ强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实施办法》,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
四是落实5项简政放权任务,推动医疗卫生行业公平竞争。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措施,优化10项审批服务事项,按照“四种改革方式”逐项落实监管责任、规则、方式,实现审批监管权责一致,有效防止监管真空。修订印发医疗机构审批管理实施办法,细化医疗机构类别和分级审批权限,明确医疗机构执业登记、设置审批、校验范围、方式、办理程序等,增强对全区医疗机构的审批管理。简化互联网医院审批流程,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中具有无床位、不定级的特点,将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简化职业卫生相关事项审批流程,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将备案改为公示制,取消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一般类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和竣工验收,保留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严重危害类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和竣工验收。不断压减审批材料,充分利用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将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的12个办理项的申请材料压减为“一表式”。持续优化审批流程,修订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事项工作流程(2022 版)》,缩短审批时间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五是落实6项综合监管任务,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审管联动”,编制事项目录清单,将医疗机构评审、日常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参考依据,做好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衔接。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医疗机构、涉卫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有机结合,减少对守法诚信单位的检查次数,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探索实施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评价与分类管理、事后联合奖惩制度,提高监管效能。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建立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规范医疗卫生执法行为,实现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机构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对互联网诊疗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实现事前审批和提醒、事中控制和预警、事后追溯和评价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自动在线监测和管理。
原文链接:http://wsjkw.nx.gov.cn/xwzx_279/gzdt_46361/202205/t20220506_34881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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