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 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申

时间:2019-12-24 来源: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海南省专利奖奖励;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四)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资助。

  二、申报资格及经费额度

  (一)海南省专利奖奖励

  申报条件:获得第二届海南省专利金奖和优秀奖,且未获得同类项目奖励的单位或个人。

  奖励标准:获得金奖的奖励经费10万元,获得优秀奖的奖励经费5万元。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

  申报条件:1.申请人为海南省区域内注册或经营的各商业银行、本省区域性商业银行、信用社、投资基金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或是海南省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担保机构、保险机构;2.申请人为企业提供了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且款项已实际到位;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放贷日为2018年度内;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为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其他物品质押融资不在资助范围内。同一笔融资已从其它途径获得中央财政或省级财政补助的不可申请。

  资助标准:纯量补助按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的0.2%填报;增量补助按照2018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生额(同一知识产权续签质押融资合同除外)的1%填报。每家金融机构补助上限为 300 万元,当年未出现增量的不给予增量和存量补助(具体详见附件5)。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申报条件:1.申请人为海南省区域内注册或经营的各商业银行、本省区域性商业银行、信用社、投资基金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或是海南省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担保机构、保险机构;2.申请人为企业提供了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且款项已实际到位;3.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放贷日为2018年度内;4.贷款企业出现了《海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细则》中第十六条的情形,且经金融机构认定并出具违约通知书。

  补偿标准为:100 万元以内的债务,按债务违约金额的 15%给予补偿,超过 100 万元的债务,按债务违约金额的 10%给予补偿。每家机构每年风险补偿金额不得超过 500 万元(具体详见附件5)。

  (四)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资助

  申报条件: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单位。

  资助原则: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要求,以“择优奖励”为原则,优先奖励创新能力强、知识产权优势明显、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企业、高校和科研组织。

  资助标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要求,以奖励认证成本费用为基准,按照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给予资助。不含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

  三、申报流程

  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实行网上在线申报。

  (一)填写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登陆海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在线申报系统”(http://amr.hainan.gov.cn/hainanip/),用手机号码注册登陆。按照申报的项目类别,在线选择填报《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审核。

  1.填写申请表

  (1)申报海南省专利奖奖励经费的,需填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的,需填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具体情况》。 (3)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的,需填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

  (4)申报贯标企业补助经费的,需填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请表》《有效专利情况统计表》《贯标认证实际开支明细清单》《申报企业基本情况》。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1)申报海南省专利奖奖励经费的,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届海南省专利奖授奖的决定》;其他专利权人同意申报奖励经费的授权书;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等。

  (2)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的,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文件、质押融资合同;有关金融机构划款凭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经有关金融机构确认的还本付息凭证)等。

  (3)申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的,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文件、评估报告、担保或保险合同、质押融资合同;金融机构出具的违约通知书;有关金融机构划款凭证复印件(盖公司财务章);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等。

  (4)申报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补助经费的,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合同复印件;贯标认证过程中实际发生费用原始票据扫描件(不含贯标辅导、咨询等服务费用);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等。

  相关证明材料经扫描后在申报系统上传提交审核(只能上传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30M)。

  (二)在线初审。审核受理单位在线审核申报材料,并给出是否通过初审或需要补充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意见。

  (三)提交纸件申报材料。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收到初审通过的消息后(可登陆申报系统查询),登录申报系统并下载打印正式PDF申报书,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省知识产权局。其中,申报海南省专利奖奖励经费的,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1份,其他申报项目报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用于专家评审)。纸质材料必须与网上填写内容保持一致。

  (四)组织专家评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组,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资助经费等项目进行评审,并作出是否给予资助(补偿)和资助(补偿)金额的意见。

  (五)网上公示。评审结果在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官网、海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财政拨款。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财政厅拨款。

  四、有关要求

  (一)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申报书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二)申报书中申报人未签字、申报单位未盖章的纸件材料不予受理。

  (三)装订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情况表、单位和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在一册内装订完成,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采用羊皮纸(皮纹纸)封皮进行胶装,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五、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1日17时,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2日17时。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如以快递方式寄送的,以快递寄出日为准)报送的申报资料均不予受理。

  六、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8号海南省知识产权局运用服务处(401办公室)

  (一)省知识产权局运用服务处电话:0898-66812609

  海南省专利奖奖励和知识产权贯标企业资助问题咨询电话:祝斌,13389880885 。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问题咨询电话:庄先瑞,18689768357。

  (三)上海科创三六五公司申报系统技术保障电话:

  谢天华,17301878656。

  

  附件:1.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海南省专利奖)

   2.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

   3.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4.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贯标企业补助经费)

   5.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6.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9年11月8日

  

  

附件1: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海南省专利奖奖励项目)附件2: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附件3: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附件4:2019年度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贯标企业培育经费)附件5: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6: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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