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第一批拟废止省地方标准的公示
时间:2019-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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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拟废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规范》等34项省级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截至2019年8月31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郑勤、沈斌莉;联系电话:0571-89761452、85786276;传真:0571-89761453。 附件:2019年第一批拟废止省地方标准.xlsx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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