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5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

时间:2020-07-08 来源: 作者: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成都海关、省林草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将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全方位加大对疫情期间我省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的取缔和打击力度,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形成监管执法合力,坚决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行为。

   

  严禁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除捕捞水产品外,严禁全省范围内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开展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对相关经营单位一律停业整顿,经营场所一律查封。违法从事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制品等交易活动的,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从重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严格隔离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

   

  对全省范围内野生动物饲养繁育场所实施封控隔离,场所入口张贴醒目告示。直至全国疫情解除之前,严禁任何野生动物及制品运进或运出场所。严格落实野生动物交易市场关闭措施,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违反《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打击野生动物联席会议等协调机制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切实形成执法合力。要充分发挥“12315”、“110”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对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投诉举报,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对查获的大案要案及时曝光,对违法分子形成震慑,加强公众宣传教育,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要指定联络员,于每日上午10时前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前一日“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情况统计表”(双休日不间断),总局文件要求报送前一日工作开展情况改为报送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材料,可以次日补报。典型案例按照“发现线索的日期、采取了什么执法检查行动、认定了什么违法事实、作出了什么行政处罚决定或正在调查中等”模板编写上报。

   

  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管局下发的EXCEL模板文档进行填报统计表,不使用Word文档报送。

   

  统计报表及典型案例均报送到省局稽查总队邮箱scjc4540@vip.sina.com。

   

  各市(州)公安局、农业农村局、隶属海关、林业和草原局对口上报省直相关部门。同时,此次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省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尹川  蒋涛   

  联系电话:028-86757293  86780395

  邮箱:scjc4540@vip.sina.com

   

  省公安厅

  联系人:沈  蘶            

  联系电话:028-83221053

  邮箱:609185499@qq.com

   

  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 苏安玲           

  联系电话:18381027099

  邮箱:scsyzc@126.com

   

  成都海关

  联系人:唐  杰            

  联系电话:13708006725

  邮箱:310868616@qq.com

   

  省林草局

  联系人: 杨坤林           

  联系电话:028-83222850

  邮箱:sclcdz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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