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简化相关标准变更流程的公告
时间: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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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46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1月16日联合发布的《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GB50325-2020将于2020年8月1日实施,该标准规定民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本次修订增加甲苯和二甲苯等检测参数,明确了空气中氡、甲醛和苯的具体方法,确定了室内空气中污染物浓度限量值以及采样要求。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我局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20年8月1日前,允许已取得该标准所涉及的检验检测能力的机构以自我承诺的方式,完善相关设施设备,满足标准要求,在机构所属地办理标准变更后,即可使用新标准开展检验检测活动。我局将在以后的监督检查中重点关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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