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发证前公示(2019年第43批)
时间:2019-08-14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调整改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告》(2009年第67号)等有关规定, 以下单位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现予以发证前公示。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局行政审批处举报。举报人须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对举报内容须提供相应证据。省局行政审批处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联系人:李峰 王俊林
电话:0791-86355581,0791-86355585
传真:0791-86355335
电子邮件:63301594@qq.com
2019年8月9日
附件:
特种设备单位资格许可项目表
上一篇:赣市监特发〔2019〕2号: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批准宜春市诚信锅炉安装有限公司等单位 赣市监特发〔2019〕2号:江西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