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封签管理办法》
时间: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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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外卖食品配送中的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封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封签进行了界定。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封签是指为保障食品安全,防止餐饮外卖食品外包装在运送过程中被拆启或意外破坏而采取的一次性封口包装件。
《办法》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应当在消费者下达订单时,以显著、合理的方式提示配送人员和消费者使用食安封签,外卖食品配送人员在接收外卖食品时,应当检查食安封签的完整性,对封签已被破坏或者封签不完整的外卖食品,有权拒绝接收。消费者有权拒收食安封签已被破坏或者封签不完整的外卖食品。
该《办法》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关于“鼓励餐饮外卖对配送食品进行封签”的有力举措,对食安封签的界定、样式、使用方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餐饮服务提供者、外卖食品配送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进行了划分。
原文链接:http://www.samr.gov.cn/spjys/sjdt/gzdt/202102/t20210208_326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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