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沂水县对2家违反疫情防控政策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处罚

时间:2022-01-10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作者:佚名
摘要:近日,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2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执法人员当场对其进行处罚。   

  为做好冷链食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冷链食品各项防疫工作要求,近日,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市场监管所对辖区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时发现,沂水县鸿运海鲜水产店、牛旺集贸市场经营户李某峰2家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政策。执法人员当场对2家经营店作出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

  执法人员对镇驻地鸿运海鲜水产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冻鱼产品15箱共75公斤,当事人未提供出食品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等证明,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在牛旺集贸市场对经营户李某峰售卖的冷链食品进行检查时,发现冻鱼产品10箱共60公斤,当事人未提供出食品合格证明和进货票据等证明,未注册使用“山东冷链”系统。

  2家经营户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给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带来安全隐患。根据《关于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核酸检测和预防性全面消毒工作的公告》(临指办报〔2020〕51号)要求,执法人员当场对两家经营店作出停业整顿7天的处罚。疾控部门对相关食品、环境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经检测全部为阴性。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提前24小时报备、配合集中监管、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使用“山东冷链”索证索票、分区存储、亮码销售以及执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等要求,严禁生产经营无合法手续、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对违反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孙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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