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奖励工作更规范!新《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有这些变化

时间:2022-06-16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保证河北省科技奖励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日前,河北省科技厅印发了《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根据细则,河北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奖金数额为每人100万元;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和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奖金数额分别为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细则共7章57条,主要突出了五方面内容。

  调整了奖励范围,对五大奖种的奖励范围进行了解释和说明。拓展了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范围,在原有“技术开发类”“社会公益类”“重大工程类”基础上,增加“科学技术普及类”和“企业技术创新类”。完善了奖励评定标准,新增了生态效益等要求。

  进一步压实提名责任,明确了提名者主要职责,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提名遴选机制,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异议调查答复等责任。对不得被提名和授奖的情形进行了细化。

  细则提出设立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明确其人员构成;建立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及信誉管理制度,加强对评审专家的评估与管理;明确了各个奖种评审模式与流程,健全评审机制。

  强化异议管理,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受理和评审实行公示公告制度,明确了不同奖种在不同阶段的公示主体与公示期。优化了异议处理流程,明确了异议受理要求与各方对处理异议所承担的职责。

  加大监督力度,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和科研诚信审核制度。明确对参与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活动的个人和单位(包括提名者、评审专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方式和处罚力度。

  据悉,下一步,河北省科技厅将按照新的《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启动今年的科技奖励提名工作。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mtbd/388974.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