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知识52:某水产店所销售的野生扇贝镉项目不合格被处罚
时间:2023-03-08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某水产店所销售的野生扇贝镉项目不合格被处罚
某水产店所经销的“野生扇贝(贝类)”(购进日期2021-07-14,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经过调查,该店进货时并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该店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该店所销售产品其中镉项目不合格的食品野生扇贝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综上所述,对该店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0.05万元并罚款0.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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