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绿色、有机食品类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公示的通知

时间:2019-11-22 来源: 作者: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有关工作要求,我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我省199项绿色、有机食品类地方标准进行了集中复审,现将集中复审结论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
  受理部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受理电话:0931-8413236(兼传真)
  电子邮箱:gszlbzh@sina.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金昌南路208号,邮编:730030
  附件: 甘肃省绿色、有机食品类地方标准集中复审结论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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