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19-12-23
来源:
作者:
为满足监管执法工作急需,省市场监管局整合了省市场监管局组建前原工商、质监、食品监管、价格监管、知识产权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形成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jghjt@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法规处(邮编250014),请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31-8852748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rar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9日
上一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车用汽油快速筛查技术规范》等11项地方标准的公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发布《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