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山东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时间:2019-12-23 来源: 作者:

  为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参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性,依法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动山东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起草了《山东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hua_sjcj@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燕子山路43号山东省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局306室(邮编250014),请在信封上注明“市场监管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意见”。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31-885278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附件:山东省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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