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第一次发调研函后对方政府有回复,但是回复和实际不符,下一步怎么处理
2020-12-09答: 第一次发函后收到政府部门的回复,但是回复和当事人反映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让当事人针对政府回复内容与实际不符的,再写一份文字材料,逐条列举不符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我单位依据当事人反映情况会再次发函给相应政府部门反映。 地址:北京市西 【详情】
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公函文件是否通过快递寄走
2020-12-09答: 公函文件主要以挂号信方式寄至各涉事或涉案单位和个人。特殊情况着急处理的通过顺丰邮递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电话:01053326578 010-56212746 【详情】
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第一次发调研函要发的单位
2020-12-09答: 第一次发调研函主要针对直接涉案单位,属地党委和政府(发县级党委和政府)和相应职能部门(如县市场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对应的市级政府职能部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 【详情】
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催办函可以发几次
2020-12-09答: 催办函最多发两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电话:01053326578 010-56212746 【详情】
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函是否有范本
2020-12-09答: 调研函有范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电话:01053326578 010-56212746 【详情】
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什么情况发转办函
2020-12-09答: 转办函以投诉转办函或者举报转办函为主,主要涉及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具体案件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执行的案件使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电话:01053326578 010-56212746 【详情】
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函是什么意思,第一次发函发的是否都是调研函
2020-12-09问: 调研函是什么意思?第一次发函发的都是调研函吗? 答: 调研函主要是向涉案相应单位反映和核实事情情况。第一次发函不一定都是调研函,依据案件具体情况定,调研函占多数,第一次也可发投诉转办函、通联函等。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 【详情】
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可签发公函种类
2020-12-09答: 1)请示、报告、呈报 2)通知、决定、批复 3)通联函、咨询函、协查函 4)调研函、催办函、转办函、 5)资讯核实函、内参简报、通报 6)举报函、投诉函、建议函、 7)回复函、洽商函、意见函、 8)公告、证明、介绍信、公开信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 【详情】
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申请开具调研函的具体要求
2020-12-09答: (1)确定投诉人投诉的事件是否涉及住建领域的相关问题。 (2)有投诉方和被投诉方,投诉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等)。 (3)有投诉信,信的内容包括投诉事件的整体过程的叙述及投诉人的诉求。 (4)投诉人提供现有证据材料或经调研人员初步调研掌 【详情】
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关于公函签发程序
2020-12-09答: 申请签发公函并提供相关资料 (1) 将欲发公函案卷全部材料报总部审核备存,原则上由申请签发公函人按相应公函格式及范本起草,总部审核并提出相关补充材料或修改建议,完善后由北京总部签发,并以挂号信的形式寄发各涉事或涉案单位或个人。 (2) 经总部主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