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2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的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指标,共抽检65批次产品,其中58批次合格,7批次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药残留问题
1.标称淮北龙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天地超市百善店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理化指标问题
1.标称淮北市烈山区古饶德青润发超市销售的黑芝麻,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标称濉溪县百善万得福购物中心销售的黑芝麻,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标称濉溪县百善玉迪旭超市销售的黑芝麻、白芝麻,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标称濉溪县百善玉迪旭超市销售的白芝麻,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标称濉溪县百善玉迪旭生活超市销售的黑芝麻,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标称淮北龙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新天地超市徐楼店销售的黑芝麻,其中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淮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5127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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