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知识81:我国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什么还要向WTO通报?
时间:2023-04-26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钊琨
我国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什么还要向WTO通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要向社会公布,听取各方面意见。在实际操作中,标准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同时,还应同时向世界贸易组织(WTO)通报。我国加入WTO以后,在享有WTO所赋予的各项权利的同时,还应当履行WTO成员的各项义务。
按照WTO的《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简称SPS协定),各成员在制定本国的卫生措施(包括食品安全标准)时,为了避免对国际食品贸易的不当影响,应当提前向WTO成员通报,以使其他成员对这些措施进行评议并提出评议意见。
如果有充分的风险评估依据,各国出于保护本国居民健康的需要,均可以制定与国际标准不同的食品安全标准,但不应当造成不必要的贸易壁垒。
如果本国制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与Codex标准不协调一致,且缺乏风险评估依据,其他成员有权要求该国对严于国际标准的国家标准进行重新考虑或提供进一步的依据。所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时对WTO通报是履行WTO提高透明度义务的需要,也在客观上促进我国食品安全标准科学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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