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需要收费吗?
时间:2024-01-19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进行调解,不得收取费用。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对消费者提供证据、事实基本清楚的投诉,即时受理。
对没有提供证据或者事实不清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消费者。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应当在六十日内结束调解;逾期消费者要求继续调解的,调解期限可以延长三十日。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双方要求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达不成协议的,消费者协会应当告知当事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食安调查【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招募舆情处理师,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依法维权,行业促进,欢迎您加入010-57744787、010-57469288。
上一篇: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鉴定费用由谁出? 天津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鉴定费用由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