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介
时间:2024-01-30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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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前身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于1986年5月19日成立。
陕西省消保委常设办事机构为省消保委秘书处,具体负责省消保委日常工作。秘书处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陕西省消保委成立35年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公益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通过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参与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支持受损害消费者提起诉讼等工作,及时有效化解消费纠纷,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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