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7期)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罐头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类食品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叶集、裕安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炳盛白酒经营部生产的高粱酒,甜蜜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六安市叶集区永洲纯粮酒经营部生产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六安市裕安区大刚土菜馆使用的、标称六安益康餐具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信产品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酒类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市抽).xls
3.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市抽).xls
4.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省抽).xls
5.罐头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省抽).xls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省抽).xls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59283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