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25期(省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2021-08-09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共1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检验不合格的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质量指标问题
蚌埠市淮上区一娇食品商行销售的老五香葵花籽(五香味)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特此通告。
附件:
2.080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5959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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