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1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2021-09-06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4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附件:第19期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012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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