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2021-10-18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豆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等食品47批次样品,其中豆制品1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4批次,酒类1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并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汪氏豆腐坊生产的豆腐乳,大肠菌群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祁门县会源堂茶号生产的黄山毛峰茶,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黄山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可参考有关公布信息的情况进行科学消费。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不合格产品时,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128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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