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2021年第3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2021-10-25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和方便食品等6类食品1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全椒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全椒县好四友食品厂生产的虾仔面,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附件:第30期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154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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