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1期)
时间:2021-11-01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蜂产品、蔬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等8类食品6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铜陵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质量指标问题
铜陵市郊区大通金旺达超市销售的、标称安徽香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油味西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174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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