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3期)
时间:2021-11-15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店销售的、来自宣城爱兴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泥鳅,恩诺沙星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安徽省台客隆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达店销售的、来自宣城鸿康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鸿康草窝草鸡蛋,甲硝唑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宣城市宣百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宣城双桥农批市场(施老二水产批发)的梭子蟹,其中镉(以Cd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2021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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