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9期)
时间:2021-12-06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5类食品2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金寨县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
金寨县齐齐火锅明发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市抽).xls
3.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市抽).xls
4.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市抽).xls
5.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市抽).xls
6.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市抽).xls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251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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