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9期)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49期)
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饮料、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糖、乳制品、酒类、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等12类食品2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兽药残留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经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宣城市银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宣城市农贸市场禽肉27号摊位的青脚鸡,恩诺沙星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宣城市银桥市场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宣城农批市场建国水产的黄鳝,恩诺沙星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8.食糖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9.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0.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1.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3.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1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2615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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