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5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时间:2022-01-04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期,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省级转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方便食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等产品159批次,其中合格154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标签、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指标。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在安徽本草馨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枇杷秋梨膏、安徽奥祥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抽检的枇杷秋梨膏(方便冲调制品)、安徽合润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抽检的茯湿膏、人参枸杞鹿鞭膏,标签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亳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在蒙城县郭霆副食超市抽检的鲜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指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高新区、蒙城县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附件2.亳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附件3.亳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4.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29404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上一篇: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91期(市抽)“你点我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