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同意延长福建童昌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的批复
时间:2022-04-19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闽卫医政函〔2022〕84号
福建童昌综合医院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福建童昌医院医疗机构批准书有效期申请的请示》收悉。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经研究,同意将我委核发的福建童昌医院《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闽卫医字〔2019〕00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3月24日。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1/t20220128_58280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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