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2年第14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4类食品41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08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41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29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89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餐饮食品4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3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乐永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密胺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宏伟蓝蔬菜店经营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北京艾乐优潼商贸中心在美团每日鲜蔬(北京高教园店)(手机APP)销售的梭子蟹(公蟹)、梭子蟹(母蟹)、鲜活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福鑫满园饭馆使用、消毒的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八福铁锅炖鱼有限公司经营的江团鱼,孔雀石绿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5日
附件:本次检验项目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附件:不合格项目说明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gs/spzlgs/202204/t20220415_2678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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