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首届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拟任委员的公示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要求,我委负责组织全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决定成立由医学、药学、农学、食品、营养、生物、环境等方面专家和医院、高校、技术机构专家组成的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开展风险评估。经有关部门机构推荐、遴选等程序,确定了首届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拟任委员名单,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6日至6月13日。
对拟任委员人选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传真(0311-66165631)或邮件(spc@hebwst.gov.cn)向我委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附件:1.首届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拟任委员名单
2.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资格要求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
2022年6月6日
附件1
首届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
专家委员会拟任委员名单
一、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主 任 委 员:李建国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副主任委员:刘静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服务中心主任
牛玉杰 河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
马玉霞 河北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院长
李增宁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副院长、副书记
康维钧 河北医科大学教授、教研室主任
张岩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
秘 书 长:刘长青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副秘书长:梁勇 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专业委员会
(一)化学危害分委会(28人)
(二)生物危害分委会(25人)
(三)产品安全分委会(26人)
(四)食源性疾病分委会(22人)
注:李建国为第二届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委员;刘静、张岩、常凤启、周巍、杨立伟为第二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委员。
附件2
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
资格要求
(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社会责任感强,具有严谨、科学、端正的工作作风,廉洁自律;
(二)从事风险评估或者风险监测相关专业工作,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学术威望或者丰富工作经验,能及时了解和掌握省内外与评估委员会工作相关的技术和管理信息;
(三)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资历(副高级需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在65岁以下(院士、资深专家除外),身体健康;
(四)勤奋敬业,积极参加评估委员会活动,根据需要承担并完成评估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履行委员义务,承担相应责任;
(五)不在企业担任或者兼任职务,且无其他相关利益冲突。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html/tzgg/20220606/3889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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