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指南及大纲发布 强化特殊食品生产经营
时间:2024-02-18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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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指南》和《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查考核大纲》,这两份文件将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它们关乎老人、孩子等重要人群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确保这些特殊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新的指南和大纲明确了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
根据指南和大纲的要求,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需要掌握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和重要规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制规定,并建立基于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等有关要求。
对于特殊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需要熟悉生产过程的关键风险点和控制措施,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了解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处罚规定,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而对于特殊食品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则需要熟悉本企业经营的特殊食品注册备案情况,特殊食品特殊的销售要求,以及经营过程中的进货、售卖、贮存、运输等关键风险点和控制措施。
特殊食品的安全性一直是我们关注的重点。此次市场监管总局的举措,无疑将进一步提升特殊食品的安全性,确保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能够享受到安全、放心的特殊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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