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信访局受理来信范围
时间:2024-03-06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黑龙江省信访局受理来信范围
1.省内外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省委、省政府,省委常委、副省长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信访局的来信。
2.党中央、国务院、国家信访局按属地管理原则转送、交办的来信,以及重要会议、专项工作转送的来信。
3.领导同志本人或领导同志工作处另有要求的来信。
4.其他需要受理的来信。
食品安全【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招聘食安调研员,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依法维权,行业促进,欢迎您加入010-57744787、010-56212737。
上一篇:黑龙江省信访局接访登记要做到“六清”是指什么? 黑龙江省信访局接访登记要做到“六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