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信访局提出信访事项形式

时间:2024-03-15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作者:

辽宁省信访局提出信访事项形式

为避免造成往返奔波,建议信访人选择“网上办”或“来信办”方式提出信访诉求。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辽宁省信访网上受理平台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 5 人。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咨询投诉电话:

“窗口办”:024-86477141

“来信办”:024-23860149

“网上办”:13166749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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