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检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36号

时间:2025-09-23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省市场监管局在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及餐饮具。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已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核查处置,现将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青海省海东市循化县麦琪工坊烘焙店销售的桃酥(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战北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鲳鱼,其中恩诺沙星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区景都瓜果蔬菜综合超市销售的沃柑,其中联苯菊酯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四)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乌兰大兆发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鄄仓黑青稞饼(糕点),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华检检测有限公司。

  (五)青海省果洛州玛沁县玛沁大拇指蛋糕店销售的瓜子桃酥(自制),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六)青海省玉树州青海玉树宏海商贸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治肠(肉灌肠类),其中菌落总数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青彩椒(甜椒),其中噻虫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八)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多巴镇青海钰熹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使用的大汤勺(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信息

  2.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

  

  

  

  

  解读

   附件下载

  

  

○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xls ○ 附件2.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55DC7B46-4F5E-43D2-B0D1-95FBA52120A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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