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为强制执行的标准?公众能否免费查阅?

时间:2025-09-24 来源:食安内参编辑部 作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守护公众“舌尖安全”的刚性防线,不仅具有法定强制效力,更向全社会免费开放查阅,实现“监管有力度、公众有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唯一的食品强制性标准,其强制力贯穿全链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循标准规范,一旦违规将承担法律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时,需以该标准为唯一标尺;所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只要涉及食品安全要求,均需无条件执行标准,不存在“选择性适用”的空间,从源头筑牢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的底线。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否为强制执行的标准?公众能否免费查阅?

在保障公众知情权与参与权方面,我国构建了透明便捷的查阅机制。《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明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负责编号。标准一经发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会第一时间公开全文,公众可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数据检索平台”等官方渠道,免费查阅、下载完整标准文本;地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官网、标准出版机构等也同步提供查询服务。

这种“强制+公开”的机制,既帮助食品企业精准理解、严格执行标准,也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搭建了桥梁,最终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格局,让每一份食品的安全都有据可依、有迹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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