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多人走访,人数不得超过5人!
时间:2024-01-17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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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我们总会说,人多力量大,特别是在遇到问题时,一个人的问题可能被忽略,但一群人的问题,上层领导就不得不重视。
所以在信访这件事上,不少人都会抱团一起反映问题,共同为自身合法权益发声,提高社会对事件的关注度,促使有关单位重视他们的诉求。
虽说人多力量大,但每个人的表达方式以及想法不一定相同,如果是走访的形式,人一多就很容易混乱,并且也不利于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20条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大家可以集其力量一同发声,但在走访过程中一定要选好代表,让逻辑清晰、表达清楚、有威望有能力的代表提出信访事项,千万不要扎堆信访。这样既可以减少走访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能避免因为违反法律法规而耽误正事。
当代社会不会出现法不责众的情况,一定要采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维权,只有这样才能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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