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情况
时间:2024-02-05
来源: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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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诉,云南省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
1.有确切证据证明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2.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的被投诉方的。
3.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的。
4.因投资、经营、技术转让、再生产等以营利为目的活动引发争议的。
5.消费者个人之间私下交易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
6.消费者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服务之前,已经知道存在该瑕疵,且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7.消费者不能提供必要证据的。
8.消费者未按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或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或人身、财产损害的。
9.以匿名方式进行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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