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简介
2024-02-02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于1988年2月3日经省政府批准成立,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十多年来,广东省消委会依法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广东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宗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安全【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招聘特约编辑,关注食品安全,舆... 【详情】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教育指导部工作职责
2024-02-01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教育指导部履行下列工作职责:1.负责研究拟定湖北省消委系统开展消费教育、消费指导、商品与服务监督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予以协调指导。2.负责承办组织“3.15”活动。3.负责组织开展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以及消费者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实验和分析,并公布结果。4.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志愿者注册登记、培训管理、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为志愿者提供服务。5.建立消费者满意度评... 【详情】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工作职责
2024-02-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新的“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能,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 【详情】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网站介绍
2024-02-01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网站是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为适应湖北省作为大型消费城市发展的需要,以深化维权职能,丰富维权内容,强化维权手段,创新维权机制,拓展维权途径,整体提升湖北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为目的,以联系广大消费者、引导广大消费者、服务于广大消费者、奉献于广大消费者为创建宗旨的综合性专业网站。湖北消委网以为广大消费者营造自己的网上家园为己任。在科学分析处理各类数据,发挥其先天具有的信息资源优势的基础... 【详情】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联系方式
2024-02-01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联系方式:投诉电话:027-87275315监督电话:027-88121742工作地址:武昌区武珞路421号(帝斯曼国际中心10楼)邮编:430064网址:www.hub315.org.cn湖北省各市消费委员会联系方式:武汉市消费者协会 江汉区香港路259号 027-85633315黄石市消费者委员会 黄石港区大泉路1号 0714-6260315大冶市消费者协会 大冶市总部经济中... 【详情】
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简介
2024-02-01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是1985年9月17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依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1990年12月22日根据《湖北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的规定,由“湖北省消费者协会”正式更名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现有委员124名,领导机构设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常委,共25名。目前,全省共有消委(协会)组织131个,其中地(市)级消委(协)组织17个,县级消委1... 【详情】
二手交易平台虚假宣传频发,该如何解决?
2024-02-01随着咱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里买的东西也是越来越多,经常会出现一些品质尚可但已经不需要的闲置品。同时电商的大力发展让线上交易变得非常便捷,线上的二手交易平台也多了起来。把没用的闲置品放到二手平台交易,大家各取所需还减少了资源浪费,这看起来真的是一件好事。但是二手平台目前也存在一系列的问题,像是虚假宣传、假冒伪劣、销售违规商品、消费欺诈等问题屡见不鲜。标注全新卖旧货 虚假宣传频发在二手平台上购物,一般... 【详情】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职权
2024-01-31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2.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开展日常业务工作。3.编制经费预算,加强财务资产管理。4.工作人员管理,审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与解聘。5.定期向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汇报工作。6.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规定的其他职责。食品安全【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招聘特约编辑,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依法维权,行业促进,欢迎您加... 【详情】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公益性职责
2024-01-31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 【详情】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所需材料
2024-01-31到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投诉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投诉方和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有关证据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明确、具体的诉求※对投诉要件缺乏或情... 【详情】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联系方式
2024-01-31河南省消费者协会联系方式:邮箱:hnxx315@126.com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红专路40号(原省工商局)7楼电话:0371-65719315网站:ha315.cn部分河南省市消协联络方式:郑州市消协 郑州市大学北路16号 (0371)66991178洛阳市消协 洛阳市解放北路13号 (0379)63196315开封市消协 开封市金明东街79号 (0371)23861315安阳市消协 安阳市... 【详情】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简介
2024-01-31河南省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8月9日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是河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社会力量,是国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消费者至上理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创新维权机制,完善维权举措,畅通维权渠道,整合维权资源,推进社会共治,切实提高维权效能,在受理投诉、调解纠纷、宣传教育、调... 【详情】
电商刷好评刷单别轻信 属于虚假宣传!
2024-01-31随着电商的普及,我们通过网络购物越发频繁。很多人在买东西时都会先看看评论区买家秀,再看看网上对该款产品的评价,最后选择是否购买。可是有些商家也把握了消费者的心态,通过刷好评的方式来进行营销,除了自己产品评论区外,还会在其他网站上投放“暗广”,让一些博主以私物分享的方式带动品牌的知名度与口碑。或是在网上发布问答,模拟意向购买者和实际消费者对话,谎称购买的用户体验,借此误导消费者。刷评论、做暗广的真相... 【详情】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专家指导委员会职责
2024-01-30陕西省消保委专家指导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一、对省消费者协会调解重大、疑难以及典型投诉案件提供专业和政策等支持。二、对省消费者协会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提供法律及专业支持。三、对省消费者协会的重大维权活动和课题研究提供咨询、论证和指导。四、对经营者提供的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商品和服务出现的侵权问题,为省消费者协会的消费维权提供专业指导。五、对省消费者协会其他需要专家指导委... 【详情】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投诉基本要求
2024-01-30投诉监督部是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窗口,受理投诉是以人为本、为群众和政府排忧解难,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工作,为提高工作水平,规定工作行为,其要求是:1.对受理的投诉,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标准标识,参照规范性文件,民商惯例,在自愿、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及时处理解决。2.判定责任应根据事实证据,证明购买、使用的商品和接受的服务与所发生的损害存在因果关系为依据,必要时可以提请法定机关检测鉴定。... 【详情】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指导专家的任职条件
2024-01-30一、热心消费维权工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公益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心。二、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三、自愿接受省消费者协会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的管理和工作安排,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四、在本单位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食安调查【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招聘食品安全调查员,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依法维权,行业促进,欢迎您加入010-57744787、010-... 【详情】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系方式
2024-01-30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原陕西省消费者协会)联系方式:办公室电话:029-86138438 投诉部电话:029-86138452官方网址:www.sxwq.org.cn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二环北路东段739号凤城大厦1710室食安调查【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招聘舆情处理师,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依法维权,行业促进,欢迎您加入010-57744787、010-57469288。 【详情】
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简介
2024-01-30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前身陕西省消费者协会,于1986年5月19日成立。陕西省消保委常设办事机构为省消保委秘书处,具体负责省消保委日常工作。秘书处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陕西省消保委成立35年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赋予的公益职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通过受理、调解消费者投诉、参与有关部门的执法检查,支持受损害消费者提起诉讼等... 【详情】
虚标原价再打折属于虚假宣传!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2024-01-30买东西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环,不过卖家中有正经做生意的,同时也有想靠着误导消费者促成生意的。我们在日常买东西时看到高价的产品,自己接受不了自然不会购买,如果是特别喜欢的也可能等到打折再买。然而有的商家会利用原价误导消费者,例如一款零食大礼包,从第一天开始售卖价格就一直是58元,然而商家却说这款大礼包原价要116元,现在是5折售卖。如果是在网络上购买东西,假设某套装从出现时就一直是399元,... 【详情】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发布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倡议
2024-01-29为了预防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形成珍惜食物、反对浪费的社会风尚和餐饮习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甘肃省消费者协会向全省餐饮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发出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倡议。倡议中提到,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需要,也是文明社会的标志。倡议中指出,餐饮经营者应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小份、小量等不同规格、不同分量、不同组合的餐品,在醒目位置张贴摆放反对餐饮浪费标识,引导消...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