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联系方式

2024-01-24

黑龙江消费者协会联系方式:投诉咨询电话:0451-84613724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西七道街27号网址:www.hljs315.org.cn/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办公室机构电话:综合部(办公室)电话:84572316消费指导部 电话:84572130商品服务监督部 电话:84688318投诉部 电话:84613724法律与理论研究部 电话:84688317信息部 84678315组织联络部 电话:... 【详情】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简介

2024-01-24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是黑龙江地区广大消费者的组织,是一个具有半官方性质的群众性社会团体。黑龙江省消费协会,是由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民政部门核准登记而设立的,因而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黑龙江省消协受理消费者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组织与协调对商品和服务的比较试验,公布试验结果,编写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引导合理消费;开展对消费行为、消费心理、消费结构、消费趋势等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消... 【详情】

东阿阿胶直播违反广告法被罚11万,直播间也不能虚假宣传!

2024-01-24

近日,东阿阿胶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和价格法,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1万。事件的起因,主要在于公司在直播带货时,多次出现虚假宣传和价格违规行为。一句随意的话术,看似无心之失,却已经踩上了法律的红线。例如主播在直播间说“男女6岁以上的小孩子,正在长身体的小孩子,比较矮小,比较瘦小的,都可以去吃我们的一个阿胶啊”,看起来很正常地宣传阿胶的食用性,却忽略了儿童食用阿胶是存在一定... 【详情】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不予受理的投诉

2024-01-23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对下列投诉不予受理:1.有确切证据证明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2.没有明确的诉求或者没有真实准确被投诉方。3.经营者之间因购销活动产生纠纷。4.不能递交完整书面投诉信息,不能提供必要证据。5.没有按照产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产品损坏或人身、财产损害。6.对投诉商品或者服务的瑕疵在购买或者接受之前已经知道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7.... 【详情】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义务监督员基本条件

2024-01-23

成为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2.坚持原则,为人正派,办事公道,无社会不良记录。3.热心社会公益,热爱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愿意以消费者的身份自愿、无偿地参与消协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工作。4.年龄在18-65岁(有专业特长者,可适当放宽限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消费维权义务监督... 【详情】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所需材料

2024-01-23

向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所须投诉材料应包含如下内容:1.投诉人和被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2.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3.明确、具体的维权主张。对投诉要件缺乏或情况不明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及时通知投诉方,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4.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凭证(如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 【详情】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联系方式

2024-01-23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联系方式: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湖大路1088号邮编:130022电话:0431-85200315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受理原则: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吉林省各市消费者协会联系方式:长春市消协:0431-88588315、0431-88500136吉林市消协:0432-62522804延边州消协:0433-2230315四平市消协:043... 【详情】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简介

2024-01-23

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是1986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依法履行《消法》赋予的以下八项公益性职责:(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常设办事机构

2024-01-22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由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工作人员若干人组成。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在常务理事会领导下代表本会处理日常工作。秘书处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2.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规章制度,开展日常业务工作。3.编制经费预算,加强财务资产管理。4.工作人员管理,审定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与解聘。5.定期向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汇报工作。6... 【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常务理事会

2024-01-22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领导本会工作,并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议不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执行理事会决议。2.讨论决定提交理事会的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其他会议议题,筹备召开理事会并向其报告工作。3.审议理事的调整事宜,报理事会决定。4.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常务理事单位... 【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职责

2024-01-22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6.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 【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2024-01-22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471-6287315投诉电话:0471-6920007邮箱:nmgxfzxh@163.com网址:http://www.nmg315.com.cn/邮编:010010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南路9号(地铁1号线艺术学院站D口出步行420米) 食安调查【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招聘食品安全调查员,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依法维权,行业促进... 【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简介

2024-01-22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成立于1991年,是内蒙古自治区广大消费者的组织。它由各有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各盟市,计划单列市消费者协会组织以及各有关方面消费者代表组成,是政府批准依法成立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组织。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常设办事机构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世纪四路。食品安全【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招募特约编辑,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依法维权,行业促... 【详情】

用返现等理由要求消费者好评?涉嫌虚假宣传!

2024-01-22

在互联网时代,买家评价成了消费者下单的重要参考。但我们时常会收到附在商品中的“好评返现”卡片,只需按照规则完成好评,就能获得返现。甚至有些商家还为消费者准备好了预先拟好的好评话术,简单复制粘贴即可。 【详情】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消费争议投诉渠道

2024-01-19

当发生消费争议时,除了找到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外,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如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问题难以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食品内参【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招聘食安调研员,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依法维权,行业促进,欢迎您加入010-577447... 【详情】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投诉不予受理范围

2024-01-19

投诉人到山西省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投诉的内容需要客观真实、简明扼要,并写好真实的联系方式。如果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投诉不予受理:⒈ 经营者之间购、销活动方面的纠纷⒉ 消费者个人私下交易纠纷⒊ 商品超过规定的保修期和保证期 ⒋ 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处理原因的除外)⒌ 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行拆动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⒍ 被投诉方不明确的⒎ 争议双方... 【详情】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法定职责

2024-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7条规定,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2.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3.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4.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5.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 【详情】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联系方式

2024-01-19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地址:太原市杏花岭区府西街29号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邮编:030002电话:0351-3535573传真:0351-3532952投诉咨询热线:0351-3330315 食安调查【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招募食品安全调查员,关注食品安全,舆情动态,依法维权,行业促进,欢迎您加入010-57744787、010... 【详情】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简介

2024-01-19

山西省消费者协会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协会实行理事会制,理事单位及理事成员由政府机关、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学术机构、新闻媒体以及消费者代表等组成。协会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 食品内参【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招聘食品安全调研员,关注... 【详情】

连锁店号称“米其林餐厅”?小心涉嫌虚假宣传!

2024-01-19

如果是连锁餐厅,需要注明餐厅分店名、评级以及获评年份,不能以某一分店获得的米其林餐厅称号用于其他分店的宣传。也就是说分店拿着“米其林”来大肆宣扬,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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