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建立种子储备制度 规避灾害
2024-02-29种子是农业的“芯片”,关乎着国家的粮食安全。《粮食安全保障法》今年6月将正式实施。其中对种子与种业进行了强调,从法律层面为种业振兴和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食安调研员为大家带来关于种业条款的解读,看看国家如何通过种业振兴,维护种业安全,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种子:农业的“芯片”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农业对优良种子的需求愈发迫切。根据《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国家将加强粮食作物种质资源... 【详情】
《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农药、化肥稳定供应 引导科学使用
2024-02-26粮食安全事关百姓的一日三餐,从耕地到种植生产、储备、流通、加工各个环节,不论是哪出现问题都会让粮食安全受到威胁。国以粮为安,为了让粮食的方方面面得到保障,国家制定了《粮食安全保障法》,将于今年6月正式实施。其实在此之前,很多法律条文中就有对农业生产资料做出过相关规定。像是《食品安全法》就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虽然规定一直都有,但对于农民朋友来说,... 【详情】
《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防止粮食过度加工 让群众吃得健康!
2024-02-21粮食安全在全世界都是个重大问题,粮食供给首先关系到人民能不能吃上饭,在解决这个问题后,就要考虑如何让大家吃得安全和健康。现在吃得上饭已经不成问题了,那安全与健康该如何更进一步?新出台的《粮食安全保障法》将于今年6月1日施行,其中对粮食加工等方面都做出了规定。粮食的供给既需要数量能有保障,也需要质量得到保障。根据《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国家要求粮食加工经营者执行国家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加... 【详情】
《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耕地不是只能种粮食,不能一刀切!
2024-02-20国家安全的基础是粮食安全,而粮食安全的命脉在于耕地。为了让粮食安全问题得到更好的解决,国家出台了《粮食安全保障法》,其中对耕地该种什么、不该种什么也做出了规定。根据《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国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违反规定,种植不符合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作物的,人民政府会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可以不予... 【详情】
《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政府帮忙改良土壤 提升耕地质量!
2024-02-06粮食安全离不开耕地,土地的质量跟粮食的质量与数量息息相关。耕地需要供农作物生长、发育、成熟,如果耕地的质量持续下降,就会导致可用的地越来越少,粮食安全也就无从谈起了。为了让耕地质量有所提升,《粮食安全保障法》第14条以及第15条都对其做出了详细的规定。国家要建立严格的耕地质量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量质并重、系统推进、永续利用,以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统筹规划与分步实施、用养结合... 【详情】
《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确立耕地保护红线 严格保护耕地!
2024-02-05根据我国发展需要,目前我国根据农业空间、城镇空间以及生态空间三个区域划出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这三条线从理论上来说有着不同的空间用途,不能有冲突。毕竟这决定着哪里能建设,哪里能种粮,哪里需要保护,这些都决定了当地未来的发展前景。但有些时候,城镇开发边界和生态保护红线如果范围过大,就会占用18亿亩耕地红线,导致无地可种。粮食安全事关民生,为了保障好大家的餐桌,... 【详情】
《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改良盐碱地 遏制耕地盐渍化
2024-02-02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百姓餐桌的基础,如果土地出现盐渍化,对粮食生产是极为不利的。大家都知道,想要作物长得好,就需要光照、水分、温度、土壤等条件都适宜,其中土壤可谓是重中之重。而盐碱地就是土壤中盐或碱的含量过高,盐碱本身对作物就有毒害作用,还会导致作物无法正常从土壤中吸取水分和营养,也就是咱们常说的碱太大把作物烧死了。除了一些特定的耐盐碱能力较强的植物外,正常作物在盐碱地难以生长,情况严重的甚至... 【详情】
《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禁止荒芜耕地 必要时组织代耕代种!
2024-02-01我国人口数量众多,粮食安全对我们至关重要,这不仅关乎我们每个人温饱的问题,同时也是国家稳定繁荣的基石。而粮食的基础就是耕地,《粮食安全保障法》也在《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对闲置、荒芜耕地的行为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38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而《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十六条则是规定了谁来督促复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地治理,采取措施引导复耕。... 【详情】
《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严禁乱占耕地 占地补偿要到位!
2024-01-31粮食安全跟我国经济、民生等问题紧密相连,而粮食安全的基础就是保护好耕地,让粮食有地可种。除了耕地外,农业用地还有林地、草地、园地、水面等。因环境问题,我国很早之前,就在土地上就采用了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生态环境得到了治理,良好的生态对农业增效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国的要求一直是严禁在林地、湿地、河道湖区以及严重沙化、水土流失严重等区域开垦耕地,更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上造林种... 【详情】
《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让农民增收 保护种粮积极性!
2024-01-30粮食安全关系到民生大计,是经济和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不过这几年经常会出现种粮食不如种经济作物的情况,严重时甚至会出现种粮赔钱的情况,这种情况也会导致大家萌生不如不种的想法。想要保障粮食的生产能力,就得让农民们有利可图,积极种粮。如何保障农民的收益也是《粮食安全保障法》着重强调的问题。根据我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规定,国家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完善对粮食主产区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调动... 【详情】
《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耕地上种植非农作物,将停发粮食补贴!
2024-01-29粮食关系着民生与国家安全,为了保障粮食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等,国家制定了《粮食安全保障法》,将于2024年6月开始实施。根据《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耕地应该主要用于粮食以及棉、油、糖、蔬菜等农业产品以及饲草饲料的生产。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也就是说,耕地上不能种树、种草皮以及其他经济作物。对于违反规定,种植不符合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要求作... 【详情】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工作要每年考核 提高维权力度!
2024-01-26信访是百姓维护权益、反映情况的渠道,同时也是国家了解民情、维护民利的重要途径。但在工作中总有个别人为了不多事而不作为、乱作为,这种行为也会直接影响到信访工作的整体公信力。针对这种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除了当时会被处罚,在后续的工作中也要为自己的懒政行为付出代价。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39条规定,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以依规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为导向,每年对信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而且考核结果会作为对... 【详情】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工作中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2024-01-25信访是百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投诉的重要途径,各级机关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恪尽职守、秉公办事、及时妥善处理,严禁出现推诿、敷衍、拖延的情形。对此,《信访工作条例》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44条规定,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机关单位有以下这几种情形的,将由其上级机关单位责令改正;一旦造成严重后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被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 【详情】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以及逐级上访 办结时长不能超规定!
2024-01-24信访是国家和人民紧密联系的重要途径,各级机关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时,需要及时妥善处理,严禁出现推诿、敷衍、拖延等情形。特别是如果通过走访的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需要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进行走访,不能越级走访。走访的信访人是需要付出时间、路程等成本的,一旦出现拖延的情况会导致走访人成本增高,造成走访人的损失,这就更需要有关机关单位及时处理信访事项了。当然,及时和拖延到底是指多长时间,《信访... 【详情】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需要诉讼解决的问题 也不能踢皮球!
2024-01-23很多人出现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都是信访,这固然是对国家的信任。但大事小情,不论是不是司法系统能解决的,都通过信访来解决显然是不现实的。我国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也就是说涉诉类信访问题,具有一审、二审或再审内容的来信来访,会被纳入“诉”的范畴,只有司法程序已经完结,当事人仍有问题需要通过信访解决,才属于“访”。比如说,老百姓遇到问题,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首先应该走诉讼程序。如果对法院的裁判结果不满意可以继... 【详情】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工作人员出现这6种情况,严重的要坐牢!
2024-01-22信访是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是一项国家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重要工作。老百姓可以通过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意见和要求,举报那些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贪污受贿的违法违纪行为。各级机关、单位也应该接受老百姓的监督,为人民服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阻止我们正常的信访行为。为了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工作中明令禁止这6种行为,一旦核实... 【详情】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老百姓越级走访仅需劝阻 而不是拘留
2024-01-19采用走访的方式进行信访,信访人对有关单位并不熟悉,一不小心就可能忽略了本级或上一级机关单位的限制,出现越级走访的情况。根据《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出现越级走访的行为,有关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对其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毕竟信访人只是反映问题,不可能说为了信访,熟读研究法律法规,把每条都记下来,大多... 【详情】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多人走访,人数不得超过5人!
2024-01-17虽说人多力量大,但如果是走访的形式,人一多就很容易混乱,并且也不利于工作人员开展工作。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20条规定,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详情】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走访不可越级上访,其他方式不限制!
2024-01-16信访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利益无可厚非。不过在了解信访的时候,经常会有人说越级上访是违法的,要承担其法律后果。但其实,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20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单位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通过走访形式进行信访,那举报的范围只能限制在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有关部门。但若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信访,例如信息网... 【详情】
《信访工作条例》规定:要想信访有结果,这6件事千万别做!
2024-01-15信访是公民反映情况,请求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阻止正常的信访行为。但信访也被不少人视为救命稻草,所以在反映问题时,难免情绪激动。可在信访过程中,如果有以下6种情况,那就真从有理变无理了,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信访过程中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特别是下列行为千万不要做:1.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 【详情】